“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当一个人的爱好与职业重合时,我深深地热爱执掌天平的崇高事业”。魏淑琴,1988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洛阳市偃师市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调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她爱岗敬业、谦虚好学、善于思考,投身审判事业二十年,审判民、商案件千余件,调解率达60%以上。她身怀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凭着精湛的审判技巧和审判艺术,破解了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平息了一桩桩纷繁激烈的社会矛盾,曾折服了许多人,也感动了许多人。
她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文明、科学” 的司法理念,积极进行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的锤炼和探索,注重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在原某大饭店职工诉某国际大酒店劳动争议17一案中,众多职工未被通知上班,对立情绪严重,准备在新国际大酒店开业时悬挂横幅闹事,而有重大国际影响的重点外资企业多年停业后资产重组、重新开业,是国家、省、市重点关注项目,在劳动仲裁环节停留一年才进入法院,魏淑琴同志受理该案后,不厌其烦地召开“怨气释放会”、“双方见面会”、“和解指导会”,并公平、公正、严密地主持庭审,获得外资老总的理解、信任,与境外投资者沟通后终于将赔偿款从台湾专款汇到洛阳,妥善解决了纠纷,诉讼代表非常满意,外方老总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没想到,大陆的法律这样发达!大陆的法官令人敬佩!
洛阳某集团公司开发市场失败,造成数千失地村民生活无着,多次到政府静坐,欠交数百万土地使用费的案件,该市中院指定由她审理,她主动引导企业领导到村中查看村民困难,引导村民代表到企业查看企业困境,组织双方召开克服困难、经济发展讨论会,共同制订解困方案,双方由以前的见面争吵到和谐相处,最后企业从境外引资中优先拿出三百万多元解决农民吃饭问题,原告主动撤诉,使这一影响较大的纠纷得以友好解决,村民和企业称她为“和善大使”。
当前各种矛盾层出不穷、纠纷纷繁复杂。新的时代对法官自身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从踏进法院的大门的那天起,她就抱定从事审判工作、献身审判事业的信念。在她的办公室里到处堆满了各种法律书籍,无数个节假日她在办公室里度过,数不清的夜晚她在灯下苦读,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汲取营养。
她审理案件注重证据分析和证据论证,注重法理分析和责任论证,认定的每一项事实必让人清楚来源及认定原因,当事人提交的每一份证据,必让人明白采信或不予采信的理由和根据,诉、辩是否得到支持均明确阐述,逻辑性强,法律性强,说理透彻。在审理曹某等三原告承包纠纷案中,该村荒地十几年,基本未交使用费,还在土地征用后持原村委主任、书记在任期间亲笔写下了“同意支付征地赔偿款290000元”等“有力证据”,要求赔偿,三原告证据看似充分,胜券在握,法庭上她针对承包性质、征用前的实际状况、出具证据的依据、是否进行民主议事程序等进行调查,终于揭示了证据的漏洞,判决三原告败诉;当事人均没有上诉,原告的代理律师找到她表示:服气,也希望以后所代理的案件,都由她办理,不图关照,只要公正。
面对法律没有规定、法律规定模糊的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她能准确把握,正确裁处。山西冶金轴承厂诉洛阳天增公司等四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几个被告属不同的独立法人,她审理中查明了几个被告单位十几年间在同一经营地点经营,股东相同或系亲友,业务不分,资产混同等法人人格混同的事实,顶着多名领导“打招呼”的压力,她依法判决几个法人共同对同一笔欠款承担责任;二审维持后,被告单位主动找到她,表示服气她的判决,希望她帮助解决该单位的一笔陈年老账纠纷,她又远赴新疆,为被告单位要回了沉淀近十年的货款。
这些年来,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她挤出时间,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紧紧抓住工作中遇到的亟待明确与解决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辖区国有特大型企业集中,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提高,在审理的李某连续旷工12天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后,她认真进行法理分析,对该案撰写了案例编报,被《人民法院案件选》刊登,撰写的《李明治吵架被气死要求赔偿案》也被编入《人身损害赔偿审判技巧丛书》;她还参与洛阳市中级法院《合同法通论》一书的编写;针对审判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等问题,她总结的《群体诉讼案件的审理作法》在2005年省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并与深圳南山区法院课题小组交流;针对物业管理领域的现象,她撰写了《物业管理审判对策》,在省院主持的专题研讨会发言,受到好评;她撰写的《校园伤害赔偿案件审判问题研究》等文章,被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调查与研究》采用,还被洛阳市地方立法《洛阳市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与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为立法论证的参考依据;她撰写的《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时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的理论文章,被《中国法治》杂志采用。她受本院委托,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对本院完善调解工作起了参谋作用,并在省法院组织的多次民事审判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交流。针对辖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她撰写了数万字的讲义,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培训,企业的职工见到她,亲切地称呼她“法官老师”。
在审理案件中,原被双告方会通过种种途径与她拉关系、套近乎,以求得在审案中的格外关照。面对各种考验与诱惑,她不为所动,对亲朋好友的招呼她都“约法三章”。一名曾是当事人的公司经理为她的人格力量所折服,为法官的清贫生活所感叹,在年关时向她送来“表达心意”的巨额现金,她都原封不动地退回。后该公司的员工说:“我们经理要求我们,做人就要像魏法官那样品德高洁。”
凭着对人民审判事业执著的追求和孜孜不倦的努力,魏淑琴同志从一个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出色的法官,先后多次立功受奖,连年获得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宣传、调研先进个人,并获得全省、全市法院民商审判先进个人、全省网络宣传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