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龙,男,198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现任涧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先后荣获本院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洛阳中院年度个人嘉奖等荣誉。
正义不会缺席 但正义必须及时
这句话激励着张春龙2022年以来民事案件审结率一直稳居榜首。
原告马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被撞伤住院,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未协商一致,马某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诉至涧西区法院。
张春龙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仔细梳理案情,争取早日弥补损失。该案开庭审理是周五,考虑当事人伤情及家庭垫付医疗费用情况,他主动放弃休息,赶写判决至深夜,为得是要赶在次日周六将判决书送达,判决书送达后,各被告心服口服,纷纷表示愿意主动履行。
为他高效处理案件,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展现的司法温度点赞!
个案办理情况均有所不同,唯有坚守为民司法理念,勤于思考,认真调查研究,善于查阅,虚心请教,才能精准找到案件切入点和突破口,又多又好又快办好每一起案件。
倾力办好执行案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执行局工作期间,先后在执行实施团队从事执行案件办理,在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材料报送、上传下达、执行质效统计、执行卷宗归档、信访化解工作等,各项活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
从事执行工作,张春龙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就是能提前决不推后。
杨某与马某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杨某诉至涧西区法院要求马某归还所售房屋,法院判决后,马某未如期履行,双方因腾退多次发生争执,杨某申请强制执行,通知马某到场后不愿履行,并称要进行再审申请,张春龙多次耐心沟通,晓之以理,在双方对腾退时间各不让步情况下,实地查看现场状况并进行耐心疏导。马某坦言:“张法官,您脾气真好,就是再有火气,到您这也发不出来了,我自愿腾退。”
随后,马某立即自愿搬出,纠纷就此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之中见真章。能提前决不推后就是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发挥执行工作能动性,早日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一线 乐于奉献其中
2022年3月25日,洛阳市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接到院里通知后,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张春龙第一时间主动参加到核酸检测志愿者服务活动,从进行入核酸检测培训到防护服穿戴,严格按规程操作,精准录入相关信息,虽然烈日当头,汗水湿透了衣衫,但他没有丝毫退缩,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热情周到服务每一位群众,奉献青春力量,用实际行动绘就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
青春因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当你提高了工作效率,就有更多的时间享受生活,你就会更加热爱生活,有更多的心力高效工作。
《诗经•小雅• 车舝》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暂放下手中的案卷,投入大自然的怀抱,徒步旅行,品茗听雨,平凡锁碎里步履生风,温馨愉悦。停歇只为更好的前行,立足当下,不负韶华,坚守初心,不惧荆棘。
这也许是张春龙角色转换过程中一直砥砺前行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