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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检查撞伤一人挟持一人 猖狂司机妨害公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7-29 12:29:05


    猖狂司机为了逃避检查,竟然将执法人员一人撞伤一人强行拉走。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将该司机以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6年3月11日上午8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和孔某(在逃)驾驶大货车到洛阳拉货,当车行至涧西区转盘时,遇到洛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执法人员陈某、张某等三人正在设卡征缴规费,执法人员站陈某在车前方示意停车,张某上到驾驶室旁边的踏板上要求停车,被告人王某不顾征稽人员的拦截强行闯卡,将陈某撞伤后逃跑,又强行将张某拉到新安县磁涧收费站才停车让其下车。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的亲属一次性代为赔偿被害人陈某3.5万元,陈某自愿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建议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拒不停车接受稽查,强行闯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的指控成立。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其亲属代为对被害人进行了一次性赔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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