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大纪检督察”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经党组研究决定,涧西区法院成立了审务督察室。
新成立的审务督察室实行全面的督察通报制度,主要负责八项督察任务:一是对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的庭审工作、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工作形象等内容进行督察;二是对廉政制度、廉政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对上级法院、区委有关部门、本院院长督办、交办事项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四是对诉讼收费、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情况进行督察;五是对全院违规使用警务车辆情况进行督察;六是对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七是对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工作外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监察室给予处理。
督察室坚持日常监督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及时通报每次督察结果,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发出的督察通报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扣分依据,使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警精神士气,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