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风建设,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涧西法院加大对会议会风纪律的管理,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了《关于实行会议会风纪律管理规定暂行办法》,将每次会议会风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暂行办法》规定,将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全体干警纳入管理范围,全院干警从院长到普通干警一视同仁;每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贯彻落实、在位党组成员按排列顺序负责组织实施、人事科负责签到核准人数、督查室负责督察进行通报;召开各种会议,参加会议的干警按照会议要求按时到会并进行签到。迟到早退的扣罚责任人50元;未按要求着装的扣罚责任人100元;不能参加会议的,一律向院长请假并经院长批准同意,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0元,并扣罚所在部门负责人200元和主管党组成员100元;每次会议,由人事科将应扣罚情况进行汇总,就被扣罚责任人的姓名、扣罚原因及款额形成统计表,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列入绩效考核。
涧西区法院以会风转变促作风转变,以抓会风为契机,督促与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培养良好的会风,提升队伍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