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努力构筑法院工作的安全“防火墙”。2011年,涧西法院在总结以往安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诉前安全评估制度,为法院的正常运转提供进一步保障。
涧西法院专门成立安全保障委员会,对全院的安全问题统一管理。委员会负责多警种联动、多部门协调、信息联络等相关工作。刑事案件在立案前,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划分等级,对押解和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依据安全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的预案;对于民事案件,采取预立案制度,在诉前即对案件的安全等级、信访等级、调解等级等指数进行评估,由安全保障委员会统筹安排安保措施,也便于庭审法官提前了解安全隐患;在执行阶段,结合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的安全等级,提前拿出执行方案,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该院还坚持最积极、最优先、最严格、最高标准的“四最”原则,确保诉前评估制度落到实处。多年来,该院年审判各类案件均在4000件以上,消除各种隐患30余起,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