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1
|
(2024)豫0305执恢301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孙会峰、郭畅借款合同纠纷
|
袁媛
|
183056.64元
|
本案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郭畅(共有人袁媛)名下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东段69号78幢1-2903号房产,该部分系共有人袁媛的份额。
|
宋怀远1883881
0212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