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1
|
(2025)豫0305执恢17号
|
田素芳申请冯俊民等合同纠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681982.59元
|
执行中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老城区定鼎南路55号6幢1-505房产,建设银行系房产抵押权人,成交后建设银行向我院申请优先受偿。
|
宋怀远
1883881
0212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