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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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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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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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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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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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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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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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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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5执2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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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申请执行王京涛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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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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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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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依据已生效的(2025)豫0305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案申请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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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亚萌699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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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