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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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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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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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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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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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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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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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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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305执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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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豫克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河南龙阳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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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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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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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洛阳豫克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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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锋6996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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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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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05执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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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财与谷轶伟、柳淑果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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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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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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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关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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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锋6996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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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