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0 17:36:0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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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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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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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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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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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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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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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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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5执3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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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群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东方红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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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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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30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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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申请人河南群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介休市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现介休法院向我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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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怀远1883881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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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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