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5 11:27:5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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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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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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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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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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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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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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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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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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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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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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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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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现将执行到位款项转至处非办,由处非办统一退赔集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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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怀远1883881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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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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