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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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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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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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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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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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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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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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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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5执3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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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振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洛阳正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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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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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41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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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洛阳正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涧西区芳华路224号134幢101等共计14套房产,后过户时买受人张志孬垫付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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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坤
0379-699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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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