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0 09:27:3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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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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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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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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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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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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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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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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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恢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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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八方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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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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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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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针对该笔执行款提起执行异议,经执行异议程序审理后作出生效裁定,应当将该笔执行款退还给案外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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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曼6996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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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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