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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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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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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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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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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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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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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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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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恢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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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正盛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赵占营、赵超营、吴国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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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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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7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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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洛阳正盛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对公账户长期无人管理。无法使用,转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根鹏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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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磊
699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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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