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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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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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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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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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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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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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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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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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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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金与马新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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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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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60.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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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马泽华系本案被执行人女儿,被执行人马新旺已死亡,马泽华申请领取被执行人马新旺名下建设银行中的丧葬费及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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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六斌699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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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