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1:17:5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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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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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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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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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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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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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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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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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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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5执恢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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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裴广兴与被执行人王新磊、郑州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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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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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17.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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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申请执行人裴广兴系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债权人申请参与案款分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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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六斌699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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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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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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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26.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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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申请执行人裴广兴系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债权人申请参与案款分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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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六斌699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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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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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伊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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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7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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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申请执行人裴广兴系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债权人申请参与案款分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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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六斌699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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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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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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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1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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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申请执行人裴广兴系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债权人申请参与案款分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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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六斌699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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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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