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6 09:42:0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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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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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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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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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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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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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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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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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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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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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广信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守伟典当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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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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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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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嵩山路6号院7幢2-501号房产的抵押权人,应当将该笔抵押款退还给案外人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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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曼6996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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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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