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16:58:3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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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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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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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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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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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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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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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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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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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3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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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津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张洁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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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5)浙0212执99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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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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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向本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划本案被执行人张洁应得执行款项1076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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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灏138379
3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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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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