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7 14:49:5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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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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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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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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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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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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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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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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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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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5执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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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泽与郑超男、郑克智、郑克信、郑克谐、郑克诜、陈石榴、郑好玲、郑艳灵、芦小芹、郑晓玲、王季雷、王再兴法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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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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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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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不予继承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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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坤1369882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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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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