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8 08:37:5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
1
|
(2026)豫0305执338号
|
浙江汇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卢俊作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
张伟安
|
73753.60元
|
车辆拍卖成交后,发现车辆存在问题,需将全部拍卖款73753.60元退还给买受人
|
崔范0379-69960936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