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15:17:0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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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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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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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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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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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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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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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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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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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5执 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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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聚集地汽车美容装饰中心与被执行人洛阳乘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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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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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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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案款退给实际经营者郭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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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0379-6996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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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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