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2 16:19:0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
1
|
(2026)豫0305执898号
|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与洛阳朗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行政纠纷
|
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4000元
|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授权于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专用账户用于上交国库
|
付亚萌152361
79822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