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3 16:45:1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
1
|
(2026)豫0305执恢18号
|
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洛阳智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洛阳泽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伊川县成阳冶金辅料有限公司、智召辉、张姣、侯玛利、智杰辉、彭燕玲、宋国利、王惠利、智少欣、智少功借款合同纠纷
|
河南远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19193元
|
退未结评估费及测绘费
|
宋怀远188388
10212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