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7 11:07:3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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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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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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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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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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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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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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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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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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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3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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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婷婷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河滨街道办事处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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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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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96.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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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以更高价出售此房产,将本案原拍卖款退至案外人尚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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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怀远188388
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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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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