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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盗窃犯罪 发奋读书考入大学

  发布时间:2012-07-30 10:16:31


    因家境贫困、经不住诱惑,跟随“损友”去盗窃,被取保候审后幡然悔悟、努力学习,终于在判决宣告前收到某大学录取通知书。2012年7月16日,涧西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罗某单处罚金3000元。

    身为某中学班干部的罗某,父亲患病瘫痪在床、母亲是一名清洁工,特殊的家庭环境促使罗某刻苦学习,成绩优良。2011年12月,罗某结识了有盗窃前科的郭某,在郭某承诺将盗来的摩托车给罗某的诱惑下,伙同郭某到涧西区某小区楼下,由罗某望风,郭某使用液压钳剪断大锁后盗窃摩托车一辆,二人将车推至某小学门口时被民警发现,罗某被当场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考虑到罗某系高三学生,为不影响其参加高考,在对其进行必要的思想疏导的同时,避开高考选择开庭日期,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保障其以平和的心态备战高考,最终如愿考上大学。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本案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本案具体情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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