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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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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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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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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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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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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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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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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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5执3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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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枝女与刘月梅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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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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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712.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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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依法拍卖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黔川路蓬莱小区C区18幢3门602号房产,后因无法办理过户,买受人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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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怀远188388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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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