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0 17:23:1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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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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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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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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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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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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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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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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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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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5执2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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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洛阳路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瀍河分公司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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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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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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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授权委托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执法及罚没收入收缴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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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华6996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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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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