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09:02:3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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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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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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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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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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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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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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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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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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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5执1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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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衡湖蓉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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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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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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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申请人为房产抵押权人,本案已执行完毕,剩余房款需发放给房产首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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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范0379-6996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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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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