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31 17:37:3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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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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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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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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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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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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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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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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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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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5执2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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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鹏龙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与洛阳火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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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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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8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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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向我院送达协助提取、扣划存款通知书,要求提取、扣划洛阳鹏龙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执行款19328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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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卫699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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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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