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17:16:3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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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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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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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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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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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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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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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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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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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0305执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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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河南安信达防水保温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洛阳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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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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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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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信达防水保温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分公司账户为久悬户,执行款无法转入,申请人申请将执行款转入负责人魏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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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琳
0379-6996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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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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