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9 10:27:2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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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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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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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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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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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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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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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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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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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执2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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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涧西支行与洛阳常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福增、杨芳林、梁素霞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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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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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7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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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垫付的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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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亚萌0379699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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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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