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7 17:21:29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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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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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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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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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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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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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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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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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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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305执3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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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振兴、罗晶晶、曹洛丽与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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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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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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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缴纳诉讼费时由于操作失误,误交到本案件的账户中,故需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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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坤136988
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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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996090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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