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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司法公开“十五条”

发布时间:2012-08-17 08:18:54


    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二、加强案件查询、通知平台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置案件查询触摸屏系统,方便当事人对案件信息的查询。

    三、加强与通信公司的协调,努力建成案件信息短信通知平台。

    四、在大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方便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法院工作。

    五、制定庭审直播规定,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在《河南法院网》等媒体进行庭审视频直播。

    六、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七、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充分保护当事人申请回避权。

    八、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审判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活动。

    九、公开执行案件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更新、维护工作。

    十、做好公开听证工作,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

    十一、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重大执行事项及时组织听证。

    十二、是大力推进文书公开。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依法公裁判文书。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互联网站维护工作,充实司法公开内容。

    十四、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借力媒体推进司法公开。

    十五、公开举报监督、查询咨询电话,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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