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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聘请10名执行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2-08-29 17:06:03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涧西区法院从党政机关、企业、医院等组织聘请了10名执行监督员,并于8月23日上午举行了执行监督员聘任仪式,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涧西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迎峰宣读了《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执行监督员的决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喜平为10名受聘人员颁发了聘书,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崔占魁向执行监督员讲解了执行监督员的职责、监督方式、任期、回避等情况,并介绍了法院2012年执行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随后,执行监督员畅谈了受聘的体会及今后履行职责的设想,纷纷表示成为一名执行监督员倍感荣幸和自豪,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履行好职责,行使好权力,积极参与执行监督活动,做好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和谐涧西”的构筑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此次聘任的执行监督员任期为两年,期满后可以续聘。聘任后,执行监督员可以采用参加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参加执行监督员会议,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参与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参加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的听证,参加专项执行、调研或其他监督等方式行使执行监督权,对执行工作措施是否公正、规范,对执行干警工作作风等进行全面监督。为加强与执行监督员的联络工作,涧西区法院专门在执行局内成立了执行监督员联络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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