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两评查”活动已进入互查抽查阶段,为扎实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涧西区法院根据省、市两级法院关于“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扎实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及“庭审评查”活动互查抽查阶段工作的通知》,确定“四结合”的工作思路,确保“两评查”活动纵向深入,发挥实效。
一是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以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常规评查为主,规定所有已结案件未经评查不得归档,同时,对当事人上访、申诉、发还、改判、再审等十一类重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充分利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评查,缩短评查时间,提高评查效率。
二是相互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各业务庭每月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质量互查,每月对办案法官逐人进行一次庭审评查,相互“挑刺”,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并由审委会委员分别组成刑事和民事两个专业评查小组,对分管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庭审和裁判文书随机抽查,按照省法院统一制定的《庭审评查计分表》打分并填写《庭审评查登记表》和《裁判文书评查计分表》,进行书面点评、展示。
三是实体评查和程序评查相结合。在实体方面,对同案不同判等影响妨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评查;在程序方面,按照《庭审操作规范》的要求,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到审判长宣布闭庭的整个庭审环节,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在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进行评价打分,保障案件审理环节不出问题。
四是观摩点评与明确奖罚相结合。邀请上级法院对口业务庭室资深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庭审观摩和法律文书评查,制作专门的表格,分发到他们手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内部互查与外部评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书记员及优秀裁判文书一、二、三等奖评选活动,并将日常的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纳入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做到有奖有罚,推动庭审与“两评查”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