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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判“三同步”工作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12-11-20 14:43:42


    多年来,涧西法院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的更新投入,全面落实了省高院关于庭审“三同步”的要求。年审结各类案件4000余件,全部做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和笔录同步显示,规范了庭审行为,提高了庭审质量,增强了司法透明,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长期以来,记录不同步问题困扰着法院庭审工作,由于庭审笔录不能直观的、适时同步的让庭审当事人看到,因而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常常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使案件审理无法正常进行。庭审笔录中,原被告的控辩内容和诉辩内容是有效的证据之一,对案件的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等庭审工作全部结束以后,让当事人再行确认笔录,就会出现三个问题:一是内容不符,无法确认;二是当事人改口无法查实;三是记录有误无法及时更正。因此实现庭审“三同步”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

    涧西法院在庭审“三同步”的工作中,不遗余力、不惜重金,常年坚持人员培训和科技投入,克服种种困难,切实保障财力、物力的投入,保证庭审“三同步”工作正常运行。目前,涧西法院共建有标准型智能法庭8个,大型智能化法庭1个,全部实现审判法庭“三同步”的全覆盖。

    涧西法院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和同步显示的审判法庭“三同步”建设,方便了当事人、其他司法人员、普通民众能够借助信息化网络和信息终端,实时了解庭审过程,体现法院审判的公正与透明,充分展现和提升法院的司法形象,更加展现了创建和谐社会,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公开及阳光审判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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