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三起因医院后勤改革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双方和解并当即履行而圆满结案。
近年来,涧西区某医院在后勤改革中,将护理、保洁等全部后勤事务整体外包给社会上的物业公司,并承诺改革前的所有后勤服务人员统统进入物业公司并订立劳动合同。后勤员工认为医院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加班工资等。随后,争议诉诸劳动争议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大多数后勤员工与院方达成和解,剩下几十名不同意和解的后勤员工和医院均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
负责此案的民四庭庭长魏淑琴及案件承办人刘朋涛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如果就案办案,将导致双方长期上诉、缠访并引发集体信访矛盾;如果引导双方和解,又会导致前期仲裁双方的和解协议破产并引发新的对立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克服了对群体诉讼的畏惧心理,向群众敞开心扉,尽全力为群众争取合理利益诉求。同时,向医院晓以利害,陈述了对方群众长期缠诉的不利后果以及双方达成和解的积极意义,劝诫他们在享受“改制红利”的同时,应当主动承担改制带来的相关责任。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作出让步并达成和解协议当即履行完毕,不仅遏制了了潜在的信访苗头,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供稿人:魏淑琴 刘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