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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一位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3-08-28 09:36:02


    鲁迅先生说过: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我不想歌颂那些英雄和楷模,只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我身边的一位好法官崔丹丹同志。

    出生于1983年的崔丹丹,2006年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经河南省法院系统统一招录进入我们涧西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我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身为80后的她爱岗敬业,谦虚好学,刻苦勤奋,凭着法官神圣的使命感,凭着对法律崇高的信仰,为审判事业无怨无悔的燃烧着青春。

    2011年初,对刚休完产假的她来说,是多么的期待清闲的工作,她想把虚弱的身体再调理一下,她想好好的照顾襁褓中的孩子,可事与愿违,上班以后,迎接她的是繁重的工作和一个个复杂的案件,没有办法,把未满周岁的孩子断奶,送回了老家,就是这样她带着对孩子的愧疚,重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对于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她来讲,面对复杂的案件,面对一个个当事人,多少次的身心俱疲、多少次的心酸委屈、多少次的误解辱骂,她想过放弃,可是当她想起家人对自己的期望、想起自己近二十年的寒窗苦读、想起一个法官应有的职业操守,她坚持了下来。她在不断的改变自己,完善自己,把年轻气盛、把任性自负、把家人对自己的娇宠都掩盖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耐心、是坚强,把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把每个案件处理“好”作为自己的审判目标。她抗拒了一次次的诱惑,坚守了自己的原则,用稚嫩的身体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信仰,只为了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问心无愧。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崔丹丹同志以公平、公正为主导思想,以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解决纠纷为目的,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方法,最终实现和谐司法。针对继承案件,首先给各方当事人进行“析法”,细心的讲解法律规定,然后分别对当事人耐心的做思想工作,使当事人能放下仇恨、放下误解,回到“一家人”,借机找到有威望的亲戚,然后找准突破口,一举调解案件,多起矛盾尖锐的继承纠纷案件在她手里得以化解。在处理医疗损害案件时,面对那些失去亲人的没有理智的受害人近亲属,想尽一切办法先稳住当事人情绪,然后做医院的调解工作,院方代理人不行,就去找医院领导,不辞辛苦,为受害人方争取最大利益,尽早的化解矛盾,多起有信访倾向的医患纠纷得以调解结案。在处理的几起恶性交通事故案件中,一个案件受害人当场死亡、一个案件受害人深度昏迷、一个案件受害人面临截肢……面对悲痛欲绝的受害人亲属,面对急需医疗费的受害人,她以最快时间组织开庭,以最快时间调解案件,以最快的时间审结案件,解决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也抚平了受害人及其亲属受伤的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只要有一丝的希望就不放弃调解,调判结合,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最小的减少对企业权益的损害,不仅得到当事人的感谢,也取得了企业的认可。就是这样,她不畏艰辛,不怕受委屈,以心换心,用自己的真心、爱心和诚心,去唤起当事人的顺心、舒心和放心。她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经过不懈努力,多起诉讼、信访多年的案件,在她手里得到圆满解决。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公平正义、践行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涧西区法院是洛阳市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复杂案件多、疑难案件多的法院,但审判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崔丹丹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始终勇挑重担,2012年初成立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民二庭她担任诉裁法官,所有的调解不能、疑难的案件都落在她的手中,她毫无怨言,加班加点,认真负责、出色的完成了审判任务;2012年下半年由于院里调整,她被调至民四庭,调整后的民四庭受理的全部是普通程序和疑难复杂案件,许多案件均是信访多年及发还重审案件,民四庭主力办案法官只有两人,就是这样,她坚持奋战在审判一线,每天走的最晚的可能就是她了。有一天家里有事她按时下班了,走到单位门口时,门卫问道:“今天怎么走这么早?”,当时的心酸、委屈无以言表,只能挤出一丝苦笑。一边承受着巨大的办案压力,一边还要照顾家人和年幼的孩子,她还不到三十岁,已经是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头上生出了一缕缕白发。

    卡夫卡在他的《箴言录》里写道:“如果没有对某种不可摧毁的东西的持久信仰,人就无法活下去。”法官所代表的不只是一个糊口的饭碗,一个营营役役的职业,它还代表了一种理想,一个信仰,背负着人们对正义的希冀,背负着践行法律的重任,甚至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气质的缘起。做为一名法官,她知道每一天,她都不得不坐在严肃的法庭上,面对怒火中烧的夫妻、恶语相向的邻居、居心叵测的商家.....所有这些清晰而破碎的记忆片断,都组成了她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痛及快乐。因为她深爱着这份职业。

    走进她的办公室,进入眼帘的就是那厚厚的法律书籍,繁重的工作并未阻挡她学习的脚步,她利用闲暇时间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向其他法官请教办案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开阔视野,汲取经验,更好的处理案件。她重视裁判文书中认证与说理,以自己的法律素养、以自己的认真负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析法辩理,尽力使自己的裁判文书说理到位、适用法律准确,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她也注重吸取他人在庭审中的优点,潜心研究庭审的技巧及庭审语言的表达,以进一步提高自己驾驭庭审、化解纠纷的能力。她在工作中一丝不苟和敬业奉献的精神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年轻的审判员,崔丹丹同志一步一个脚印,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履行自己神圣的审判使命,她以法官的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不徇私枉法,不枉法裁判,廉洁奉公,清正执法,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五年来,她审结的600余起民事案件,无一起发还、无一起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她先后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状元”、“院长特别奖”,涧西区“十佳青年”、涧西区“优秀团员”及“涧西区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先后被市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被共青团市委授予“优秀团员”,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活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今年初被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像崔丹丹这样的同志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他们都在自己平凡繁琐的岗位上默默的工作着,把青春精力奉献在这份繁忙的工作中,没有鲜花与掌声,没有金钱与荣誉,他们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他们工作中的认真负责、不畏艰辛,他们汲取知识的积极努力,他们对法律的崇敬,对公正的追求,对老百姓的真挚关怀深深打动着我。是什么样的信仰让他们如此坚定的守护?是公平与正义!是“我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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