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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社区”活动促进队伍建设大进步

发布时间:2013-09-13 16:39:49



    2012年以来,涧西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以涧西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中枢,推行“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全院干警进社区、察民情、解民忧,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法院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矛盾化解窗口前移,让“为民”有平台有载体,让“公正”不迟到不缺席,“社区法官”逐渐成为了“公正司法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干部成长的基地”。

    涧西区法院的“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全院108名干警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走进辖区54个社区,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指导衔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把众多社会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二是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把社区法官没有或不能化解的纠纷,通过预立案、繁简分流、专业调解、速裁等方式进行流转,使其成为了最大的纠纷解决平台、集散地和调度站,做到案畅其流;三是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和主调法官工作制度,专业化审判、类型化调解,提升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一、法官进社区:创新在学。

    1、学习群众路线。90年多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走群众路线是我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给全体法官创造一个学习群众路线的平台,让法官牢记司法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并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机制。

    2013年以来,涧西区法院在前期“法官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先后推出“周六亲情日”和“社区法官调解车”等制度。周六休息日,院长接待来访群众,全体法官在岗陪访,在群众休闲时,上班族休息时,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社区法官调解车”随时深入社区,为社区群众提供包括调解、咨询、宣传等各种司法服务。全体法官牢固树立“宁肯加班多受累,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冤枉腿”的服务群众理念。推进办案方式由“坐堂式”向“主动参与综治”转型,办案时空由“作息制”向“全时空服务制”转型,以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服务,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2、学习亲民作风。当前,既是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大量矛盾的化解,既需要我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要通过情、理、法交融,把群众诉求引导到依法、理性的轨道上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把一般的道德准则、普遍的是非标准、淳朴的民风民俗、公认的人情事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情”为纽带,靠“理”解心结,用“法”化矛盾。我们要求法官善于运用群众语言纾缓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要求社区法官用家长里短式的语言,话冷暖、唠家常、谈心声,从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等具体问题切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解释法律条文,打开群众的心结,解开群众的法结。

    3、学习居民精神。“实践最有说服力,群众最有发言权”, 群众的愿望是最朴实的,群众的要求也是最真实的,对人民群众没有真挚感情,是不可能从人民群众那里取到“真经”、学到有用东西的。因此,要促使法院干警增进群众感情,深入群众中接“地气”,到第一线体验社情民意,沉下去、静下来,用心体会,用情感悟,把向人民群众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

    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其实质是为了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通过“法官进社区”活动克服一些法官疏远群众、淡漠群众等不良风气。在和社区群众面对面的接触中,广大法官学习到了克勤克俭的生活准则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

    4、学习社区文化。自2011年开始,涧西区以创新社区管理为载体,全力推进社区“四位一体”、“两级网格”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能够主动发现,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加强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能力和处理速度,将问题解决在居民投诉之前。“网格化管理”有赖于社区各种资源和力量的进一步整合和强化,更需要法院这种专业的、近距的、具体的资源和力量的加入。法院法官在与办事处、社区、非诉调解组织、各执法单位以及社区群众的交流中,也学习到了各种基层文化,再以这种潜移默化的文化来指导工作,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社区广场随处可见的“家和万事兴,妻贤福星广,母慈儿孝敬”等文明标语和各种勤俭、持家、和谐的励志故事都反映了基层群众最朴实的心声。社区法官遇到社区纠纷,带案下访,现场调解,充分运用社区工作人员、家属、邻居共同做当事人工作,很多纠纷都迎刃而解。

    5、学习基层经验。当前,涧西区法院到了一个重要的新旧交替期,老法官不断退休,进了许多新法官,这些新法官都有很高的学历,是在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但是从学校到法院的经历显得过于单纯,要想做好社区矛盾化解工作,就一定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要了解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这就要求法官通过“接地气”,把“最后一道防线”的工作做到前端去、做到第一线去,充分了解我们生存土壤的酸碱度,充分把握人民群众、企业的新期待、新需求。

    涧西区法院“法官进社区”是按照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带领一名新干警分包一个社区的模式,年轻社区法官在老法官的带领下可以很快的学会各种调解技巧。如涧西区法院年轻社区法官张弘是一名新招录的大学生,在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因为被告张某患了癌症,心情沉痛,对原告宋某步步紧逼追索债务的行为十分不满,鉴于双方的邻里关系和被告的特殊情况,张弘在另一名社区法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志刚的带领、指导下,不分节假日,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耐心的运用情理、法理了解当事人的心结,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双方最终被社区法官的诚意打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表示对法院的工作十分满意。

    二、法官进社区:关键在做。

    1、做好服务。“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要求全院所有在编干警除了本职工作之外,都要包社区、包企业、包学校,将法院的警力下沉,通过和谐调解进社区,类案调研进社区,便民审判进社区,综合治理进社区,民意沟通进社区等有效的措施,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把问题排查在基层,矛盾解决在基层。为此,我们要求每个社区法官要根据实际情况,一周要选定一个“社区法官日”;另外一个是社区只要需要,要随叫随到。同时,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拓展沟通渠道。通过法院微博发布信息,建立社区法官QQ群并公布群号,对社区建有QQ群的要积极加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把“面对面”交流与“键对键”沟通有机结合起来,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拓展联系群众新渠道。经过探索实践,涧西区法院在“法官进社区”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五零工作法”。一是调解案件零收费,二是案件衔接零缝隙,三是预约调解零假日,四是预立案零拒绝,五是上门调解零距离。

    2、做好保障。为了保障“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区委、区政府在制度建设、物质保障等方面给予了该项工作大力支持,确保了“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按照设定的目标和程序正常运行。2012年3月份,区委政法委组织在全区范围召开了“法官进社区“工作的动员大会,全区各办事处领导、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300多人参会,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委、区法院联合下发了《涧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涧西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进“社区法官”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涧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涧西区法院关于社区法官工作机制考核办法》,对“法官进社区”案件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把“法官进社区”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与常规司法审判工作同部署、同管理,逐步在全体干警中树立起诉前解决纠纷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的司法理念。

    3、做好宣传。“法官进社区”工作机制对全体法官是一个历练的过程、成长的过程,也是一个全民普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官经过历练,逐渐学会了群众语言阐述法律,把社会当做学习的大课堂,当做化解矛盾的大法庭。同时,通过宣传法律,提升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加快法治进步的步伐,使社区法官成长为真正的人民法官,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涧西区法院在立案大厅通过发放宣传册子、张贴公告等形式,将社区法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监督电话公之于众,在每个社区均设立了社区法官联络牌,公布法官照片、联系电话及服务承诺,让群众了解“社区法官”,监督社区法官。

    4、做好调解。对当事人的来诉来访和社区法官排查上报的纠纷,首先进行立案预登记,对于简易的传统民事纠纷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由诉调对接中心依据属地原则进行对接分配,属于某社区的纠纷,社区法官进行调解。对社区法官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立案庭法官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符合确认条件的,出具决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保证调解的效力。

    对于在一个月的调解期限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简易案件,转入速裁程序,流转到审判庭按照简易程序进行裁判。对于不同意调解的疑难案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流传到审判庭的案件,不论在一审程序、执行程序还是上诉程序,当事人涉及到哪个社区的,哪个社区的社区法官都要全程跟踪,不放弃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庭后调解的任何机会,尽力调解结案,维护社会和谐。

    5、做好对接。在法院内部单独列编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抽调民事审判庭部分精干力量到中心,作为链接社区、社区民调组织、“社区法官”、立案庭以及各审判庭的中枢机构。对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由社区法官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供法律指导,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对事实和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冲突激烈,可能有较强的社会影响的纠纷,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或多方参与调处的。诉调对接中心和社区法官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多方进行会商,联合调解处理。社区法官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认为需要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事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给予协助的,由诉调对接中心负责邀请相关组织和个人,协助主办人调解纠纷。

    全院108名法官在诉调对接中心的协调下,分包辖区54个社区,通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五进”活动,努力践行社会各界联络员、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涉诉信访稳控员、执行工作信息员等“五员”功能;落实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网格管理”、巡回审判的“五对接”,全面实现从纠纷起点到终点的全程对接,逐步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

    三、法官进社区:结果在实。

    1、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法官进社区”活动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进了司法的亲和力,使司法活动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支持和信任。同时,由于法官掌握了社情民意,使裁判结果不仅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也符合人民群众的一般社会认知,赢得了党委和人民群众的满意。

    长春路办事处军安社区主任张建国深有感触的说:“社区法官开展工作有三大优势,一是上手快。我们社区也有专职调解人员,但是受限于专业素质,化解矛盾纠纷力度不强,两名社区法官深入我们社区三个多月的时间,就给我们化解了36起矛盾纠纷,其中很多是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解决不了的纠纷。二是工作实。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区范围内的‘法官进社区’工作动员大会,全区300多名社区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在社区醒目位置公示社区法官联络牌,发放社区法官联络卡。‘社区法官’这一概念已经在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群众当中深入人心,成为了社区综治网络中的重要一环。三是见成效。‘法官进社区’实现了面对法官不一定要‘对簿公堂’,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尊严,体现了群众意愿,快捷、高效、成本低,并且不失权威,调解结果具有法律强制力,因而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2、以实事好事为考核内容。《社区法官工作机制考核办法》从调解数量、调解质量、调解效率和调解效果四个方面对社区法官调解案件和指导非诉调解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调解质量主要考核案件是否依法调解,是否遵守自愿原则,调解协议内容是否合法。调解效率、效果主要考核调解期限、信访申诉、案件自动履行以及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同时,对“法官进社区”工作指导、调研、宣传、培训等相关事项进行考核。审判管理局按月对社区法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采集一次相关数据,以审判管理通报的形式下发,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排名。对于社区法官工作中的作风、纪律等进行即时通报。对发现的工作亮点、先进事迹、成功经验、群众好评、领导肯定等情况随时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以队伍进步为追求目标。“法官进社区”活动及时化解了大量的诉前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不仅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而且促进了审判力量整合,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出最大功效,在社区非诉调解组织的帮助、支持和配合下,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提升了法院的形象。 并且使法院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都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形成了党委支持、政府夸奖、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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