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3-09-17 15:32:24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涧西区人民法院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涧西区人民法院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关爱社会
 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涧西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良好风尚,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涧西区人民法院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涧西区人民法院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学习雷锋,提升自己。
牢记党的重托,勇担时代重任;坚定理想信念,铸造忠诚灵魂;始终想着人民,尽责无私奉献;甘当革命螺丝,珍惜职业荣誉;艰苦朴素奉公,勤俭节约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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