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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七年的群体性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09 16:10:59


    9月27日,洛阳涧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将涧西区原区属某集体所有制企业因企业改制遗留的23名职工与改制后的公司之间的股东权及改制利益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信访案件。

    2006年6月份,洛阳市涧西区原区属某集体所有制企业经区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完成了企业的公司化改制,48名职工以职工股身份进入新公司成为股东,其余23名职工没有进入新公司成为股东。从2007年起,该23名职工为股东身份及其他改制利益问题,联合信访,成为影响辖区稳定的重大案事件。而改制后的公司认为企业早已完成改制,无法给予解决;已经参与改制的48名职工认为该23名职工在企业改制时不积极参与,而后要求利益分配,属无理要求,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无法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3名群访职工诉求不一,也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2013年6月,在区委、区政府联合接访中,涧西法院院长刘宏伟高度重视该群体信访事件,积极参与对该案的法律分析,综合研判,认为充分依靠区委领导、政府支持,经过法律引导,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达到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为此,涧西区法院专门成立了由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六名干警组成的案件攻关小组,立案庭庭长魏淑琴具体负责,分工进行案情的分析与归纳、法律条文的适用与论证、预立案调解的引导与主持、涉案文书的起草与校印等任务。

    因该群体性事件涉及的不同利益诉求需要分别起诉,经过合理引导,2013年8月9日,23名职工向涧西法院递交了46份民事起诉状,涧西法院对该46起案件进行了诉前预立案登记。然后对23名信访职工和公司领导进行有效的法律知识讲解及矛盾化解引导,当事双方逐渐找准了问题的症结及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认识到依照公司法及改制政策,落实好改制遗留的职工股权问题及改制利益问题,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均同意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股权赠与方式解决职工股东身份的问题;以经济补偿方式解决企业改制遗留的职工利益问题。

    初步做通当事人的工作后,攻关小组尚有大量的后续工作,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该群体性纠纷,六名同志连续几天加班到深夜,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完成了从预立案登记到达成调解协议、制作并送达调解书的全部工作。送达调解书后,又召开数十名职工参加的案后引导会,深入宣讲《公司法》的规定,引导双方在今后公司发展中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最终,还免收了46起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看着调解桌上46起案件堆积起来的一摞摞厚厚的卷宗材料,读着维护双方利益、表达职工心声的调解书、看着法官们熬红的双眼,三名职工代表感动地说:以前想着法官在法庭上敲法槌很神圣,没想到法官们的工作这样辛苦!我们从心底里感谢你们!感谢涧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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