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法院收看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第十八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院党组非常重视,下午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会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伟强调,一是要把握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要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要改进作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四是要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按照省院会议要求,我院2014年党风廉政工作要做到:
1、把握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义和首要任务。
2、严厉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把查办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做到重拳反腐零容忍。
3、全面推行廉政亲情寄语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亲情寄语教育效果,开展“品评寄语、畅谈感悟”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演讲会、巡回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广大干警和家属分享亲情、畅谈廉政,真正把廉政教育做到干警心坎里,在预防腐败工作中树起一道人性化的屏障。
4、继续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3158553、138*****,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要配合上级法院组织专门力量,一件一件核实,查办结果要向举报人反馈;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干警,一旦查证属实,严肃查处。
5、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体系。院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有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工作权限涵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6、继续开展好“廉政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活动。及时与“廉政监督员”多沟通,加强联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
7、继续开展好“清风茶社”约谈活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推行“例行谈话制度、任前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新任法官谈话制度”。
8、开展好“廉政短信”警示提醒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向干警发送一条廉政短信,以提醒干警时时刻刻保持廉洁自律,随时随地给干警们敲警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干警思想不失控、行为不失范。
9、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工作更好开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沟通、多联系,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开庭情况。
10、继续开展好“廉政夜校”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的要求,持续不间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干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