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洛阳市政法系统下发《关于表彰全市政法系统平安洛阳“十佳单位”、“十佳卫士”的决定》,对洛阳市政法系统平安洛阳“十佳单位”、“十佳卫士”进行表彰。涧西区人民法院干警崔丹丹被授予洛阳市政法系统平安洛阳“十佳卫士”称号。 崔丹丹同志以公平、公正为主导思想,以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解决纠纷为目的,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原则,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方法,最终实现和谐司法。在平安洛阳建设中,崔丹丹同志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决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