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涧西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3-24 08:46:55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21日上午,涧西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对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涧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涧西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喜平同志主持会议。涧西区法院刘宏伟院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扎实开展涧西区法院的教育实践活动,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刻认识活动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二是突出重点,真抓实做,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和群众满意。作风建设重在实,扫除“四风”之害,更要实上加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最大的危险就是走过场,以形式主义的办法来解决形式主义的问题,这样不仅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可能失信于民。因此,我们一定要防止这一危险的发生,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我院的教育实践活动不偏、不空、不虚。三是加强领导,严格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实践节点要求,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推进,一项工作一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区委第三督导组组长胡铁栓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大体安排7个月时间。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按照区委要求,参会的同志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