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男友购买盗窃得来的助力摩托车卖给了母校的同学,使得同学鸡飞蛋打,自己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以被告人郑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六千元。
2013年4月的一天,郑某明知是张某(已判决)购买的盗窃得来的助力摩托车,仍介绍张某与周某交易该助力摩托车,后张某与周某以1800元的价格成交,现该车已追回。经鉴定,该车价值35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介绍他人予以购买,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庭审中被告人郑某认罪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且涉案车辆已追回,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故有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