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社会法庭正式挂牌运行。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积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部署下,成立了涧西区工农乡社会法庭。该社会法庭的成立,得到了涧西区工农乡政府的大力支持,将办公地点设在工农乡司法所,依托工农乡司法所开展工作。
社会法官是由社会法庭所在地的工农乡党委、人大、政府从当地社会人士中推荐、遴选,并最终与涧西法院协商后决定的。其主要职责是调解简单的婚姻家庭、抚养继承、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对社会法庭制作的调解书,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的予以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规范开展,工农乡社会法庭在调解工作的开展中建立了相关的调解制度,与当前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诉前调解制度、社会民调组织相结合,做到制度上墙,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