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将一面“帆航司法、真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涧西区法院,感谢孟帆航副院长和崔丹丹副庭长、韩亚蕾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帮助,使一起长达五年有余的特殊离婚纠纷案得到了妥善解决,让他们放下了沉重的包袱。
这两位老人是被告朱某的父母,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女)于1996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矛盾,2006年开始分居,被告带着女儿回到父母家生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8年被告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分裂症等,被认定为精神残疾二级。2009年原告向涧西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未果,于2013年再次向涧西区法院起诉离婚。而被告及其父母因担心将来的生活及治疗无人照顾,表示不同意离婚。
涧西区法院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实际分居时间已长达7年,感情已经破裂,如果不准予离婚,双方依旧处于僵持状态,生活毫无幸福可言,但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如无妥善的安置办法,被告将来的生活及治疗、女儿的成长都会受到影响。如果不彻底的化解双方的矛盾,妥善安置,也会给社会带来更加不稳定的因素,年轻的承办法官韩亚蕾深知这一点,从保障被告权益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协商,主管副院长孟帆航在了解案情后主动介入,并叫来经验丰富的崔丹丹副庭长一起组织调解,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到以后的生活幸福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开导,最终原告同意离婚后一次性支付被告抚养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女儿的抚养费等共计52万元。原告的让步和承担,让被告将来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被告的父母终于打消了顾虑,表示同意离婚。但为了不给被告方增添后续执行上的困难,法官们并没有当即以一纸调解书了之,而是不断的敦促原告凑足款项后才叫来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并当面付清。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被告的父母被法官们的不懈努力和细心周全所打动,冒雨送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