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上午,中铝洛铜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孙彦民、洛阳洛铜文化活动中心主任石勇等人,代表中铝洛铜集团公司、洛铜文化流动中心,向涧西区人民法院送来感谢信,对涧西法院快速、高效、公平、文明化解了涉及市重点文化招商项目的租赁房屋搬迁纠纷,表示非常满意!
“保利洛阳国学剧场”项目是洛阳市重点文化产业招商项目,由北京保利演艺公司整体租赁洛阳洛铜文化活动中心的原经营场所、整体进行改建,项目推进过程中,原文化中心广场租赁户刘某,以自己经营的洗车修理店搬迁造成巨额投资损失为由,拒绝搬迁,并且提出了上千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刘某与洛铜文化活动中心的租赁合同早已期限届满,如果不按时迁出房屋,将导致洛铜文化活动中心无法按约定期限向保利演艺公司交付租赁场地;而保利演艺公司已按合同进度完成了剧场的整体改造、装修工程,并定于洛阳牡丹花会期间开门营业;刘某拒不搬迁,不但影响了项目的进展,文化活动中心还可能承担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违约赔偿责任。情况紧急之下,洛铜文化活动中心向涧西法院申请司法保护,提起了民事起诉并提交了先予执行的申请;涧西法院刘宏伟院长高度重视,亲自作出批示,立案庭当场办理了立案手续,当天下达了先予执行的裁定;院长刘宏伟亲自带领二十余名法警等工作人员组成的执行队伍,赶赴项目现场,办理执行事宜;立案庭长魏淑琴带领副庭长韩晓礼及时对双方进行“依法维权、公平维权、和谐维权、文明维权”的法律引导,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促成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又及时引导、督促双方按协议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确保了项目的正常进展。此案的受理、执行与处理,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对刘某一方的困难、利益及违约具体原因给予以了最大法律公平程度之内的尊重与体谅;在交付房屋(场地)、握手拍照留念的现场,双方共同赞扬法官不辞劳苦、辛勤敬业的工作作风,爱民恤民、文明执法的司法情怀,严格执法、公正正义的司法精神,对涧西法院的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