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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用秘鲁币冒充欧元行骗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04-23 15:57:37


    当有人在长途车上拿着所谓的“欧元”与你对换,你换吗?有人换。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番、陈晓、朱军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的刑期,并分处罚金一万元至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伊平管制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近几年电视、电台曾多次播放过用秘鲁币冒充欧元的案例,可还是有人上当受骗。

    曾经有过前科的朱军、陈晓伙同刘番、伊平就是利用人们对秘鲁币与欧元辩别不清的情况下,从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两个月的时间里,在洛阳至三门峡、巩义至洛阳、洛阳至汝阳的长途汽车上用秘鲁币骗取李某峰夫妇现金1200元,金戒指、金项链各一条,后经鉴定价值1万余元;骗取马某现金1300元;骗取马某霞700元;孙某玲1000元;李某群1000元;贺某奇200元和一张内存2100元的银行卡并告知密码;骗取王某安现金1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军、陈晓、刘番、伊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故有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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